永利皇宫463(中国)手机版-App application

「 公司通讯 」指由永利皇宫463手机版有限公司(「 本公司 」)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本公司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採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f)代表委任表格。


所有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已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www.shouchengholdings.com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 」)网站 www.hkexnews.hk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透过本公司网站或香港交易所网站以电子方式向股东提供公司通讯(「 网上版本 」),前提是相关股东已同意收取网上版本。 


登记股东可随时向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股份登记处 」)(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发出书面通知,或发送电邮至697-ecom@hk.tricorglobal.com,以更改其选择日后所有公司通讯的收取方式(详情请参阅“「更改申请表格」”)。


若本公司刊发公司通讯是为寻求登记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股东权利或以股东身份作出选择(即属「 可供採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本公司会透过电邮发送电子版本给登记股东。如  阁下尚未提供电邮地址或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无效(即收到系统生成的「 发送失败讯息 」),则会按 阁下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示之地址向 阁下邮寄(i)公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登载的通知函及(ii)可供採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直至股份登记处收到 阁下有效的电邮地址为止。为免出现疑问,股东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不被视为可供採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股东如对选择公司通讯收取方式有任何疑问,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股份登记处(852) 2980 1333,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正,或发送电邮至697-ecom@hk.tricorglobal.com

XML 地图